+

征集主题

大赛以欢乐谷为主题,旨在围绕欢乐谷主题乐园元素进行设计,面向全国创意人才展开设计作品征集。

欢乐谷品牌形象设计内容(必做)

1、请根据欢乐谷品牌文化进行5位欢乐大使形象创作、为每个形象配上必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:作品创作思路或设计说明简述、形象姓名、性别等基本信息。

2、参赛者需分别绘制5位品牌形象三视图,包含:正面、侧面、背面,每位形象大使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(萌化表情及肢体动作等)、变装。

3、本次赛事高度重视作品原创性,创作时请勿抄袭盗用他人作品,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。

4、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的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。

形象延展加分项(选做)

1、欢乐家族故事插画创作2-4张(矢量格式或300dpi 以上分辨率)

2、5位欢乐大使三维视觉效果图
说明:擅长插画的设计师可以提交插画作品,擅长3D建模设计师提交三维效果图,以上2项加分项可任选1项进行创作。

设计要求:

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人物形象、活泼欢乐的动物形象、拟人化的小欢乐,都可以成为你形象大使设计主题的选择,体现欢乐谷积极向上、欢乐时尚的大使形象,传递年轻时尚创造强劲动力。

欢乐谷官网:http://www.happyvalley.cn/index.shtml

1、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,必须为参赛者原创,不得抄袭、盗用他人作品,且版权未移交他人;(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< 非原创部分 >,作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)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

2、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,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。

3、大赛主办单位(欢乐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)对参赛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以及入围奖(共211组)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。
a)参赛者在按照赛事规定方式提交参赛作品时,须明确同意参赛入围获奖作品的著作权(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的一切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改编、翻译、汇编等权利)、专利申请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归大赛主办单位独占性所有,参赛者不得自行使用、处分或授权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。
b) 对于参赛入围获奖作品,主办单位可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,参赛者无异议也不得主张费用或权利;最终未获得任何奖项的参赛作品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,将归还参赛者(未获奖作品,因其参赛作品中使用了品牌方的人物形象,所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设计师与甲方双方共同拥有,设计师不可自行商用,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外泄未获得授权作品的源文件)。

4、本次大赛所列之奖金,均为税前金额,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获奖者予以代扣;如果获奖作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,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。

5、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,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;作品一经提交,将视为参赛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,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其著作权存在争议,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(或单位)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,由提供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